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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懂什么是执业兽医的-看这里有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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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执业兽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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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获取执业兽医资格
《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05]15号)的规定,我国将实行执业兽医制度。
2007年8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应凭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经注册的执业兽医,方可从事动物诊疗、开具兽药处方等活动。确定了我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的法律地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农业部制定了《执业兽医管理办法》,自2009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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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的注册和备案
注册机关
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取得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辅助活动的,应当向注册机关备案。
注册资料
申请兽医执业注册或者备案的,应当向注册机关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证书颁发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兽医师注册申请后,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经审核合格的,发给兽医师执业证书;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注册机关收到执业助理兽医师备案材料后,应当及时对备案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全、真实的,应当发给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应当载明姓名、执业范围、受聘动物诊疗机构名称等事项。
兽医师执业证书和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的格式由农业部规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统一印制。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发放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被吊销兽医师执业证书或者助理兽医师执业证书不满二年的;
(三)患有国家规定不得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人畜共患传染病的。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重新办理注册或者备案手续。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应当将注册和备案的执业兽医名单逐级汇总报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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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兽医的权益和义务
1、执业兽医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动物诊疗机构执业,但动物诊疗机构间的会诊、支援、应邀出诊、急救除外。
2、执业兽医师可以从事动物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等活动。
3、执业助理兽医师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协助开展兽医执业活动,但不得开具处方、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4、兽医、畜牧兽医、中兽医(民族兽医)、水产养殖专业的学生可以在执业兽医师指导下进行专业实习。
5、经注册和备案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和执业助理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6、执业兽医在执业活动中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管理规定;
(二)按照技术操作规范从事动物诊疗和动物诊疗辅助活动;
(三)遵守职业道德,履行兽医职责;
(四)爱护动物,宣传动物保健知识和动物福利。
第二十七条 执业兽医师应当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并在处方笺、病历册上签名。未经亲自诊断、治疗,不得开具处方药、填写诊断书、出具有关证明文件。
执业兽医师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第二十八条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当地兽医主管部门、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或者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患有或者疑似患有国家规定应当扑杀的疫病时,不得擅自进行治疗。
7、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理用药,不得使用假劣兽药和农业部规定禁止使用的药品及其他化合物。
执业兽医师发现可能与兽药使用有关的严重不良反应的,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报告。
8、执业兽医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兽医主管部门的要求,参加预防、控制和扑灭动物疫病活动,其所在单位不得阻碍、拒绝。
9、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执业兽医注册操作规范
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
(一)名称:执业兽医注册。
(二)性质:行政许可。
二、设定依据
2007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1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国家实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制度。具有兽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可以申请参加执业兽医资格考试;考试合格的,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颁发执业兽医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和注册办法由国务院兽医主管部门商国务院人事行政部门制定。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五十四条规定,……从事动物诊疗的,还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取得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应当向当地县级人民政府兽医主管部门申请兽医执业注册;市辖区未设立兽医主管部门的,由地级市兽医主管部门注册。
四、行政审批条件
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农业部令第18号)第十四条规定,申请执业兽医注册的条件是:
必须取得农业部颁发的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或执业助理兽医师资格证书。
五、实施对象和范围
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需从事动物诊疗活动的执业兽医师。
六、申请材料
(一)注册申请表或者备案表;
(二)执业兽医资格证书及其复印件;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六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证明;
(四)身份证明原件及其复印件;
(五)动物诊疗机构聘用证明及其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七、办结时限
(一)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二)承诺办结时限:11个工作日。
八、行政审批数量
无数量限制。
九、收费项目、标准及其依据
不收费。
申请书示范文本
兽医师执业注册申请表
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编号 | |||||
姓名 | 性别 | 照片 | |||
身份证号 | |||||
毕业院校 | |||||
所学专业 | 学历 | ||||
健康状况 | 手机号码 | ||||
家庭住址 | |||||
执业范围 | 执业机构 | ||||
执业机构类别 | 执业机构 注册地址 | ||||
执业机构法人 | 法人联系电话 | ||||
邮编 | 执业机构电话 | ||||
本人承诺 | 1. 本表所填写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 2. 经注册后的执业兽医只能在一个机构从事兽医执业活动,且必须在注册地点和注册执业范围内从事相关活动。 3. 经注册专门从事水生动物疫病诊疗的执业兽医师,不得从事其他动物疫病诊疗。 4.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有关动物诊疗的操作技术规范,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兽药和兽医器械,使用规范的处方笺、病历册,不得伪造诊断结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 5. 执业兽医在动物诊疗活动中发现动物染疫或者疑似染疫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并采取隔离等控制措施,防止动物疫情扩散。 6. 执业兽医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规定,遵守职业道德。 7. 执业兽医应当定期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8. 执业兽医变更受聘的动物诊疗机构须重新办理注册。 9. 执业兽医应当于每年3月底前将上年度兽医执业活动情况向注册机关报告。 签名: 年 月 日 | ||||
注册部门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填表说明:
1. 本表除注册部门审批意见外,全部由申请人本人填写;
2. 姓名、性别、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学历、身份证号、资格证书编号必须与全国执业兽医资格考试信息系统内一致。
3. 执业范围分为动物诊疗和水生动物诊疗。
4. 执业机构应填写单位全称。
5. 执业机构类别分为养殖场、动物医院、动物诊所、兽药生产企业、饲料生产企业、动物园、其他。
6. 执业机构注册地址应与动物诊疗许可证上的地址一致。
7. 提交该表时应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1)执业兽医师资格证书和复印件;
(2)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体检证明;
(3)身份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相关机构聘用证明和复印件,申请人是动物诊疗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提供动物诊疗许可证复印件。
注意:2017年执业兽医资格考试报名时间等有关公告已发布。详情点击——【公告】2017年全国执业兽医考试报名时间|考试时间已公布
2017年执业兽医考试大纲(全科类)——2017年(全科类)执业兽医考试大纲已公布
2017年执业兽医考试大纲(水生类)——2017年(水生动物类)执业兽医考试大纲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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